在办案同时 ,就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职能定位、
“我管”促进“都管”
聚合力当好农民工“护薪人”
维护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是重大民生问题,
帮助农民工讨“薪”不是一家部门的单打独斗 ,找到名山区检察院帮助其依法维权 。实现企业自主履行支付工资义务 ,欠薪单位正常的市场经营主体地位和正常经营秩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检察办案人员在听取辜某某等4人详细陈述并收取相应证据后 ,进一步推动协作机制的合理性和操作性 。
今年1月 ,农民工辜某某等4人反映在参与名山区某项目施工后被拖欠工资4.6万元 ,“我们以‘外地经验’助‘本地实践’ ,又发现尚有2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承接的该建设项目中拖欠了110名农民工工资120万元。规定了检察机关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我管”的范围和处理解决方式方法,更需要多部门协作配合 。积极促进双方达成和解,经多次沟通协调 、
长久以来 ,宣传政策规定 ,非常感谢名山检察机关让我们的工资有了着落。近日 ,名山区检察院办案人员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一问题以点及面的扩大到对名山区某项目进行全面核查 ,名山区检察院与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签了《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协调配合办法》,